防狼噴霧=槍械彈藥 台女背囊掛防狼噴霧匙扣迪士尼報警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5/25 18:38

最後更新: 2018/05/25 18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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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女子遊迪士尼因背包掛着防狼噴霧被報警拘捕。

防狼噴霧匙扣熱賣,但原來等同無牌管有槍械和彈藥,隨時惹官非。一名台灣女遊客來港遊迪士尼樂園,安檢時被發現背囊掛有防狼噴霧劑,迪士尼立即報警。警方到場以違反《火器及彈藥條例》拘捕該女遊客,結果遊迪士尼變遊警署,更被拘留7小時,翌日還要上庭認罪交$1000罰款。

涉事台灣女遊客於Facebook群組「爆怨公社」帖文,附上一張其背囊掛着防狼噴霧劑的照片。她在文中表示,入境香港時海關隨機檢查大件行李,身上的背囊似乎沒被留意到。

她其後於周三(23日)約上午11時前往香港迪士尼樂園,在入場經過保安檢查時,因她背囊掛着防狼噴霧劑而被截停,她本以為丟棄就沒事,但迪士尼立即報警。

警方到場後,女警向她進行全身搜身,背囊重新檢查一次,並沒收其手機,另為免疑犯自殺,按程序將其鞋帶及綁髮圈沒收,然後被帶到大嶼山北分區警署。

台女被帶到警署後,經過錄口供等程序,在拘留室待了7個小時,其後交$500保釋金後才獲釋;翌日(24日)到法院認罪並繳交$1000罰款。

台灣女遊客希望貼出這段經歷提醒其他網友外遊要小心。(fb群組「爆怨公社」圖片)

台女心情低落慨嘆,根本不知道在台灣很普遍的防狼噴霧劑,在港是屬於違禁品,出國前上網了解亦找不到相關資訊。她又自嘲迪士尼一日遊反變成香港警局一日遊,實在難受得很,希望貼出這段經歷提醒其他網友外遊要小心。

香港迪士尼樂園表示,樂園保安進行入場保安檢查時,發現一名賓客攜帶可疑物品,事件已交由警方處理,樂園不便評論。

防狼噴霧惹官非已不是首次,機場警區刑事偵緝部總督察鄭美儀去年受訪表示,該警區於去年上半年有150宗違禁武器檢控案件,比2016年同期的186宗減少近兩成,絕大部份為電槍或防狼噴霧器。

鄭指由於在部份海外國家電槍及防狼噴霧器等屬合法,不少旅客或返港度假的留學生一時大意,誤攜相關武器返港或轉機而墮入法網,

有啲電筒兼備電槍功能,又有啲防狼噴霧器好似吊飾,旅客好容易唔為意帶埋喺行李或手袋。

根據《火器及彈藥條例》,電槍、催淚噴霧、子彈等武器屬違禁品,最高可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。鄭美儀說,該類個案絕大部份被判罰款,但被告會留有案底

本港拍賣網亦有售防狼噴霧劑,並分匙扣款和便携款,每個只售$38至$48,留言可見有不少買家查詢,部分人更稱要買2至3個。

2013年,上水新都廣場一名34歲姓萬的女子,懷疑於網上出售防狼噴霧器,被警方拘捕。警方其後搜查她位於上水龍豐花園的住所,撿獲533支防狼噴霧器,總值約1.4萬元。被捕女子涉嫌「無牌經營槍械或彈藥」及「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」被捕。

當時警方已提醒,女士們購買防狼噴霧防身,會涉嫌觸犯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,若用防狼噴霧攻擊懷疑非禮者,導致對方流眼水、紅腫甚至流血,更可能被反控傷人罪。